淘宝是一个链接买家与卖家的平台在现实生活中具备相同功能的是商场我们先从卖家的角度看一下两者的区别: 对于卖家来讲淘宝网带来的是店铺面向买家的地域范围的扩大这是将“商品”信息展示给买家的空间成本的降低。 (当然想被全网网民看到可能要花很多钱「狗头」) 那买家角度又有何不同呢? 第、点明确展示出买家可以找到的信息范围会扩大不再局限于商场和门店的有限空间。第点则说明买家本身获取信息也从固定的现实地理位置变为连接了网络的计算机上。 当然这些区别会带来很多优势: 买家不需要前往商场的过程也就意味节省了路上的时间 买家不需要进入门店就可以看到很多商品 卖家不需要租借门店 …… 同时也会带来新的问题: 买家只能看 到图片和文字无法亲身感受衣服的材料和舒适性 买家无法试穿不能更直观判断是否适合自己 卖家需要付出更多的成本才能抢占有限的广告位置 …… 但不可否认的是空间不再是限制买卖双方的决定性因素。
这就是互联网让“信息”的传递过程简化。降低了“信息”传递的空间成本。 三、移动互联网——从出租车到网约车 从年易到用车上线、年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上线到在年进入中国、年滴滴和快递合并网约车经历十多年的风风雨 斯里兰卡 whatsapp 数据 雨走到今天。不难发现网约车开始的时间恰好是国内智能手机与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间。 网约车不像电商或者社交软件在互联网时代就有了一定发展只是在智能手机上迎来了第二次爆发。这背后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先回忆一下以前是怎么打出租车的: 乘客站在马路旁向往来的出租车挥手示意。 (乘客向外界传递信息) 司机看到乘客在挥手停车。
(司机接收信息) 乘客说明目的地。(乘客向司机传递信息) 出租车行驶至终点乘客付款。 再对比网约车的流程: 乘客打开手机选择起点和终点开始打车。(乘客向外界传递信息) 系统匹配合适的司机并将信息传递给司机和乘客双方。(信息自动化处理) 司机通过手机获取信息。(司机接收信息) 司机到达指定位置乘客上车行驶至终点乘客付款。 不难发现: “乘客想要打车”这个信息的接收对象由“经过起点的出租车”变为了“附近数公里的网约车”。 “司机可以载客”这个信息的接收对象由“出租车路过的乘客”变为了“附近数公里的乘客”。 这个过程中乘客和司机双方的信息匹配效率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促使这个效率提高的底层逻辑是移动互联网带来的便携性。